2025-11-14 22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第十一条规定,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现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催化剂载体生产技改项目(一阶段)
地点: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俞垛镇何野村
建设单位:泰州市奥特催化剂载体研究所(普通合伙)
竣工时间:2025年11月14日
联系人:徐晓宁
联系电话:1396109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