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圩丰镇圩南村48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重新报批)竣工公示

2026-08-01 20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现将连云港淼润达新能源有限公司灌云县圩丰镇圩南村48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重新报批)竣工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灌云县圩丰镇圩南村48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重新报批)竣工公示

地点:连云港市灌云县圩丰镇圩南村圩燕线西

建设单位:连云港淼润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竣工时间:202681

联系人: 任辉

联系电话:15956175954

公示期限内对于本项目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向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