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01 24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连云港洁诚鑫汇新能源有限公司灌云县圩丰镇圩丰村49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灌云县圩丰镇圩丰村49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连云港洁诚鑫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灌云县圩丰镇圩丰村圩燕线东
调试时间:2026年8月1日-2026年8月30日
联系人: 任辉
联系电话:15956175954
公众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公众采取评论、电话反馈、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