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3 2521
江苏美乐肥料有限公司磷肥、复合肥生产线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生态环境部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应当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美乐肥料产品的质量稳定提高,环境风险和安全风险降低,生产经营进入良性循环,产品出现供不应求。为满足市场的需要,江苏美乐肥料有限公司拟投资403万元建设磷肥、复合肥生产线技改项目,在不新增供地和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前提下,通过改造提升“卡脖子”设备,提高台时产量,增加生产时间,使过磷酸钙和复混肥年产量分别达8万吨和20万吨水平。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污染物
复混肥1#线投料、计量、复混废气进入1#冷却机换热,产生1#冷却废气经脉冲除尘+水喷淋处理,粉碎废气、筛分废气、包装废气经脉冲除尘处理,2#冷却废气经脉冲除尘处理,上述废气分别处理后合并经1根21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复混肥1#线造粒废气经文丘里+喷淋处理,烘干废气经脉冲除尘+喷淋处理,废气最终通过1根34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复混肥2#线投料、计量、复混废气、粉碎废气、粉体流板冷器废气一并经脉冲除尘处理,冷却废气经旋风除尘+脉冲除尘+喷淋处理,筛分废气经脉冲除尘处理,上述废气分别处理后合并经1个21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复混肥2#线造粒废气经文丘里+喷淋处理,烘干废气经脉冲除尘+喷淋处理,上述废气分别处理后合并经1个34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分别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标准要求,根据预测,废气污染物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污染物
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产生排放,废气处理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不排放。项目不增加废水总量、水污染排放量,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通过采取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大气环境影响
正常工况: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占标率较小,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非正常工况: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占标率增幅较大,因此,企业要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废气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杜绝废气非正常排放。
(2)水环境影响
项目不增加废水排放总量、水污染排放量,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影响
本项目所有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实现零排放,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地方现行产业政策;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经过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不会降低当地的环境功能要求;项目建设得到所在地公众的支持,在加强监控、建立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的情况下,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因此,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来讲,该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纸质版查阅方式途径
1、全文网络链接:
2、纸质版查阅方式途径
单位名称:江苏美乐肥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祥桢;
联系电话:15996095535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可在网络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公示期限:2021.8.13-2021.8.26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征求公众范围:项目周边区域内的公众是本次调查的重点,同时,关心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都可以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意见表的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在公示期限内,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反馈意见,并请注明“江苏美乐肥料有限公司磷肥、复合肥生产线技改项目公众意见”。(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美乐肥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祥桢;
联系电话:1599609553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江苏易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汤总;
联系电话:13615194899;
公众在发表意见时,请尽量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公示发布时间: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