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示 | 兴化市泓顺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木船产业园区大气“绿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2021-10-28 1099

兴化市泓顺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木船产业园区大气“绿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生态环境部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应当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兴化市泓顺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7月,注册地址位于兴化市竹泓镇大周公路竹四段,位于竹泓镇木船园区内。泓顺拟投资1300万元建设“木船产业园区大气‘绿岛’项目”,拟建地点位于泰州市兴化市竹泓镇木船园区内,建设面积2500平方米的标准化厂房及喷涂集中处理中心(包括安装、处理设施、在线系统等),本项目已于2021819日取得兴化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兴行审备[2021]253号),项目代码2108-321281-89-01-491427。本项目生产规模为年喷涂木船3000条、年喷涂木家具3000套。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污染物

打磨废气主要污染物是颗粒物;喷漆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VOCs,调漆、晾干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打磨、喷漆、调漆晾干废气经过“沸石转轮+RTO”装置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1#)排放;危废仓库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危废仓库废气经过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2#)排放;

本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标准;有组织VOCs排放满足《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152-2016)表1排放限值。无组织VOCs排放满足《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152-2016)表2排放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3中标准。

2)水污染物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通过采取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经预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北侧140m处居民点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

4)固废

本项目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大气环境影响

正常工况: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占标率较小,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非正常工况: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占标率增幅较大,因此,企业要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废气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杜绝废气非正常排放。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对水环境保护目标基本无不良影响。

4)固废影响

本项目所有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实现零排放,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地方现行产业政策;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经过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不会降低当地的环境功能要求;项目建设得到所在地公众的支持,在加强监控、建立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的情况下,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因此,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来讲,该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可在网络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CJFHK0-Eypw17_4HoPBng

提取码:32pp

公示期限:2021.10.28-2021.11.10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征求公众范围:项目周边区域内的公众是本次调查的重点,同时,关心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都可以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表的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在公示期限内,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反馈意见,并请注明兴化市泓顺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木船产业园区大气“绿岛”项目公众意见”。(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兴化市泓顺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经理

联系电话:13961001444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江苏易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工;

联系电话:18861128982

公众在发表意见时,请尽量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公示发布单位:兴化市泓顺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1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