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示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新增年产200万袋液体制剂技术改造项目(1号污水站中水回用装置)调试公示

2021-06-02 1040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新增年产200万袋液体制剂技术改造项目(1号污水站中水回用装置)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增年产200万袋液体制剂技术改造项目(1号污水站中水回用装置)

地点:泰州市高港区扬子江南路1号

建设单位: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调试时间:2021年6月1日-2021年6月30日

联系人:朱鹏飞 

联系电话: 15161069972

公众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公众采取评论、电话反馈、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