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06 1460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宝亚(泰州)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一阶段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宝亚(泰州)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一阶段
地点:泰州市海陵工业园区洁能劲产业园区2号4号厂房
建设单位:宝亚(泰州)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调试时间:2022年5月6日-2022年5月16日
联系人:赵兵
联系电话:13951146899
公众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公众采取评论、电话反馈、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