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01 3499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纬立资讯配件(泰州)有限公司VOC(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提标改造项目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VOC(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提标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纬立资讯配件(泰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泰州经济开发区周山河以南、长江大道以东;
调试时间:2019年8月1日-2019年10月31日;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18262303237;
公众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公众采取评论、电话反馈、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