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示 | 泰州市瑞康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利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2023-08-20 682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生态环境部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应当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泰州市瑞康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位于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下属经济开发区科创路东侧,成立于2010年,专业从事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

近一年来,泰州市瑞康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为突破现有发展瓶颈,成立了专门的市场调研及考察小组,致力于包括新一代塑木产品开发、稀贵金属(金、银、铂、钯、铑等)绿色提取、线路板破碎分选、含铜废物铜提取、废包装桶清洗五大板块的调查研究经调查此类危废具有较大的回收价值因此,瑞康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建设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利用改扩建项目(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对现有项目(2019年的有机树脂处置利用技改项目进行适应性改造,增加部分生产设施,配套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保持原处置利用能力3万吨不变,对品种分类细化如下:1、原处置利用废线路板和覆铜板边角料13500吨;建成后处置利用废线路板和覆铜板边角料10200吨、细化含金废线路板2000吨;新增废擦银布300吨、废包装吨桶1000吨。2、原处置利用废线路板环氧树脂粉末6500吨不变。3、原利用干膜渣、胶渣10000吨;建成后利用干膜渣、胶渣6000吨、含金树脂100吨、含银树脂50吨、含钯树脂50吨、废含银胶片300吨、含铑表面处理废液100吨、含金废酸100吨、含金废碱100吨、含钯废液100吨、含铂废液50吨、废蚀铜液100吨、含铜污泥2950吨。4、年生产制品15万件不变。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污染物

废线路板回收车间粉碎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塑木制品车间投料、粉碎、切割等粉尘破碎、混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 +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塑木制品车间挤出、压花非甲烷总烃、干膜渣、胶渣等危废原料暂存异味经光触媒棉+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塑木制品车间抛光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贵重金属提取车间水泥上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贵重金属提取车间酸溶解废气经次氯酸钠喷淋+碱喷淋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2)噪声

本项目新增主要噪声源为贵金属吸附回收机、电解回收机、泵等机械设备,通过采取外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距离衰减、厂区绿化隔离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根据预测结果,在项目噪声源影响下,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

本项目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大气环境影响

正常工况: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占标率较小,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非正常工况: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占标率增幅较大,因此,企业要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废气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杜绝废气非正常排放。

2)固废影响

本项目所有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实现零排放,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地方现行产业政策;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固废经过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不会降低当地的环境功能要求;项目建设得到所在地公众的支持,在加强监控、建立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的情况下,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因此,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来讲,该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可在网络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https://space.dingtalk.com/s/gwHPAAAAAljwbVICziUN3JID2gAgYzg4MWU5YzEyMWU4NGYzZWEzM2E1YTk4NjE2MTk4YWU 密码: Aumk

公示期限:2023.8.20-2023.9.1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征求公众范围:项目周边区域内的公众是本次调查的重点,同时,关心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都可以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表的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在公示期限内,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反馈意见,并请注明泰州市瑞康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利用改扩建项目公众意见(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泰州市瑞康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泰州市瑞康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厂长;

联系电话:19952978050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江苏易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18752724487

公众在发表意见时,请尽量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公示发布单位:泰州市瑞康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38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