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5 492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泰州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高效单晶组件M10技术产业化及智能化提升项目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高效单晶组件M10技术产业化及智能化提升项目
建设单位:泰州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泰州市海陵区泰康路8号
调试时间:2023年7月5日-2023年12月31日
联系人:呼达
联系电话:13663929787
公众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公众采取评论、电话反馈、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