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0 315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蓝思精密(泰州)有限公司一园中水回收利用项目(一阶段)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一园中水回收利用项目(一阶段)
建设单位:蓝思精密(泰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祥泰路227号A1标准厂房
调试时间:2024年3月15日-2024年4月20日
联系人:田康
联系电话:18168162201
公众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公众采取评论、电话反馈、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