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示 | 张甸镇热处理装备产业园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2020-08-24 1274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生态环境部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应当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泰州市姜堰区张甸镇人民政府拟建设张甸镇热处理装备产业园污水处理项目。本次拟投资910万元建设,废水处理能力为200m3/d,位于张甸镇热处理装备产业园园北路北侧,收水范围为张甸镇热处理园区以及园区西侧企业南至新328国道,北至老通扬运河,东至东环路,西至苏张公路,总面积约1.0km2,处理的废水包括园区内以及园区西侧的现状14家企业的废水,张甸镇热处理园区污水处理采用“格栅+调节池+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消毒工艺处理,处理后尾水通过排污口排入周徐西港(排污口位置为东经120°0227,北纬32°4608),最终汇入老通扬运河。项目处理后的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污染物

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装置产生的恶臭(氨、硫化氢),本项目拟对格栅、厌氧及缺氧部分、污泥池进行密闭加盖,废气收集经生物除臭处理,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污染源分析及大气环境影响预测,项目废气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污染物

项目为污水处项目,废水仅自身少量生活污水,纳入项目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废水经污水装置处理后30%回用,其余70%排入周徐西港,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污水泵、污泥泵、风机等设备等设备。类比同类企业,噪声值在60~85dBA)之间,通过采取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标准。

4)固废

本项目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大气环境影响

正常工况: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占标率较小,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非正常工况: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占标率增幅较大,因此,企业要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废气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杜绝废气非正常排放。

2)水环境影响

废水经污水装置处理后30%回用,其余70%排入周徐西港,最终汇入通扬运河;由预测结果可知,在正常排放情况下,本项目尾水排放对纳污水体影响不大,不会使纳污水体水质出现降级情况。非正常排放口情况下,本项目尾水排放对纳污水体存在一定影响。故需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避免出现非正常运行情况。

4)固废影响

项目所有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实现零排放,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地方现行产业政策;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经过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不会降低当地的环境功能要求;项目建设得到所在地公众的支持,在加强监控、建立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的情况下,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因此,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来讲,该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可在网络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https://space.dingtalk.com/s/gwHOAkb1kwLOUU4gIwPaACBmNjY0MDBkOTY1Njg0OTBkYjA5MDA0MzFiMDJjNzNmNQ

公示期限:2020.8.24-2020.9.4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征求公众范围:项目周边区域内的公众是本次调查的重点,同时,关心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都可以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表的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在公示期限内,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反馈意见,并请注明泰州市姜堰区张甸镇人民政府公众意见(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泰州市姜堰区张甸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852651371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江苏易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工;

联系电话:18852678056

公众在发表意见时,请尽量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公示发布单位:泰州市姜堰区张甸镇人民政府

公示发布时间:2020824